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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碧罗 向存丹 吉海燕
春节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紧急立案、紧急执行、多方督促,从立案到钱款支付到位仅用时13天,帮助重庆某劳务公司100余名农民工欣喜地领到工资,安“薪”回家过大年。
2019年3月,宝丰县某投资公司与重庆某劳务公司达成借款合同,后投资公司未按期归还,产生纠纷,经重庆二中院调解,投资公司归还了部分本息后未再偿付。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投资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前给付劳务公司1300万元,余款自行协商。
转眼来到2022年底,投资公司一直未履行余款。此时,劳务公司因资金紧张,无力发放农民工工资。拿不到工资的农民工急愁苦闷,天天上门“要钱”。无奈之下,劳务公司紧急向重庆二中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了解案件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将该案列为涉民生专项行动执行重点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承办人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督促履行。同时,一案一策,制定执行工作方案。后经过反复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再履行1000万元。
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执行法官多方催促,两个工作日后,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1000万元案款。至此,申请执行人权益得以兑现,农民工拿到了辛苦一年挣来的“血汗钱”,本案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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