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深化开展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违规设立及收费不规范等行为专项整治——日前,市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相关通知。根据工作方案,我市今年还将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在确保各区现有停车泊位总量不减少的情况下,年内全市新增3000个公共停车泊位。
据介绍,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本次整治的城区公共空间包括供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空间,以及政府储备用地、道路、公园、绿地、广场等;整治对象主要针对在城区公共空间内未经合法审批违规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所,以及在城区公共空间内合法设立,但存在收费不规范等行为的经营性停车场。
根据安排,建设部门(停车办)负责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抽查城市公园、绿地、广场等;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合理安排停车设施规划空间,对政府储备用地进行排查和整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未经资源规划、市政等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使用公园、绿地、广场、市政道路等城市公共空间(公共场所)建设停车场;市场监管部门则依法查处经营性停车场收费不规范、价格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违法违规利用城市道路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等。
此外,发改部门将对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100%实施分区域(类别)、分时段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其中,全市道路停车泊位100%设置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7点30分的免费停车时段。
值得一提的是,为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我市此次还公开了14个单位的举报电话。(厦门日报记者 袁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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